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前些年,有位经济学家写了一本论当代中国经济社会问题的书,出版后在读书界产生很大的影响。同许多人一样,我也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在我的心目中,这无疑是一本好书,在当代学术著作中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者。后来,在一次颇有“轰动效应”的全国性学术评奖中,这本书由读者推荐获得大奖,可见这本书给了为数众多的人以启示和教益。

然而,就在这本书好评如潮时,有一位经济学界的“大腕”对之发难,指责其不合“学术规范”。对经济学的“规范”我自然无由置喙,但对这种以“学术规范”的名义做出的责难,却大有腹诽。我想,即便这本书不合这位经济学“大腕”心目中的规范,就能说明它一钱不值么?比起那无数虽严守“学术规范”却无声无息,出了印刷厂就只配进造纸厂的专著来,这本书难道更没有价值么?

当然,并不是只有这位经济学“大腕”在强调“学术规范”。

近些年来,类似的呼吁不时从学术界响起。认为学术研究应该遵守一定的规范,这本身并没有错。各行各业都有自身的规范,学术研究也没有理由例外。但如果不知不觉间把“学术规范”当作学术标准,以至于判断学术论著时,不是看它有多少新意、多少创见,以及在学术界和社会上产生了何种影响,而是看它是否遵守了“学术规范”,那就是买椟还珠、本末倒置了。

在一种有限的意义上,所谓的“学术规范”与体育比赛的规则相似。一个严守规则、从不犯规的运动员,未必就是一个好的运动员。在体育比赛中,最重要的,是进球,是得分,而不是规则表演。同样,在学术研究中,最重要的是对真问题的发现和阐释,是言之成理并产生良性影响的独特见解。正像偶有犯规的运动员不妨同时也是大受体育迷们崇拜的明星一样,未必十分合乎“规范”的学术著作,也可以同时是优秀甚至经典之作,这样的例子可以举出很多。

而那种在“学术规范”上无可挑剔但却毫无真意和新见,因而也不能进入时代的学术流程的著作,如果说也有什么价值的话,那就在于参与了时代的学术氛围的营造,充当了培育鲜花的泥土,如此而已。因为“学术规范”并不等于学术价值,也不产生学术价值。

之所以说“学术规范”与体育比赛的规则只在有限的意义上相似,是因为“学术规范”还有着模糊性、时代性和民族性这样几种特征。即使是极力强调“学术规范”的人,也无法像解放军官兵背诵“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样背诵出他们心目中的“学术规范”,而且,两个同样强调“学术规范”的人,他们理解的“规范”很可能并不完全相同,这说明,所谓“学术规范”,其实是模模糊糊地存在着的。

至于“学术规范”的时代性和民族性,则更是一目了然的事。用今天的“学术规范”去衡量中国的先秦诸子或西方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则他们的著述、言论,或许根本就不能算“学术”。同时,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学术传统,也有着对“学术规范”的不同理解。今天中国学术界那些极力强调“学术规范”的人,他们心目中的“学术规范”,基本上是西方现代学术的规范。但即使是这些人自己,也并没有严格按西方学术的规范做学问。他们充其量只是对西方规范的有限度的移植。他们那些自以为很合规范的著作,如若严格按照西方的“学术规范”来衡量,恐怕也不够规范。

在强调“学术规范”时,人们常常要提到剽窃问题,把剽窃他人成果当作违背“学术规范”的典型表现。但在我看来,剽窃问题并不属于“学术规范”的范畴。“摩西十诫”里就有不准偷盗一条。不偷不窃也是一种最基本的社会规范。反对学术研究中的剽窃行为,当然是十分合理的,也是极其必要的,但实在没有必要在捍卫“学术规范”的旗号下反剽窃,因为剽窃行为所违反的,并不是“学术规范”,而是一种最基本的社会规范。“学术规范”有模糊性、时代性、民族性,而“不准偷盗”作为一种规则,则是十分明确的,是超时代和超民族的。

在强调“学术规范”时,人们又常常要抨击“学术腐败”,把所谓的“学术腐败”也视作对“学术规范”的违反。对于把“腐败”一词用于政治以外的领域,我是一直不以为然的。但也确实有着与学术有关的腐败,这通常存在于政治与学术的交叉地带。这实际上是政治腐败在学术界的延伸,根子还在于政治上的腐败。所以,所谓“学术腐败”,不过是政治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有人说,“学术腐败”是比政治腐败更可怕的,因为学术是最后一块“净土”,这块“土”也“腐败”了,那就彻底没希望了——这真是十足的昏话。再说,多少年来,学术这块“土”,何曾“净”过?

我并不反对一般意义上的对“学术规范”的强调。但我们应该同时意识到,所谓“学术规范”,始终只是一种外部的制约,因此,一本粗制滥造甚至文理不通、逻辑混乱的书,也可以是极其符合“学术规范”的。在学术研究中,比失范更可怕的,永远是平庸。倘若一个学者仅凭严守规范便可以傲视群伦,那这个时代的学术,真是不可救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