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个关于宝马车被法院工作人员"私自开走"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说实话,我从事新闻评论这么多年,这种离奇的案例还真不多见。
这事儿说起来简直像是在演电影:一辆停在路边的宝马车,车主是个女性,车里还放着价值上百万的财物。结果车莫名其妙就不见了,打电话报警才知道,原来是被法院的工作人员给开走了!
你说气人不气人?更离谱的是,这车被开走34小时就闯了红灯。监控视频清清楚楚地显示,副驾驶上坐着的就是法院工作人员。这不是典型的"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我琢磨着,这事儿透着一股怪味儿。法院作为执法机构,咋能不按程序来呢?就算要执行,也得先通知当事人啊!这么搞,跟抢劫有啥区别?
记得去年我采访过一个类似的案子,当时就有法律专家说过:"执行程序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任何程序上的随意都可能导致执行行为的违法。"这话说得多在理啊!
说到这儿,我就想起十年前刚入行时跟着老师傅采访一个执行现场。那会儿法院去执行,都得提前通知,该走的程序一样不少。法警、执行员、相关人员,一个都不能少。咋现在反倒不讲究这些了呢?
这个案子最让人费解的是,这位女车主说自己根本就没有任何案件在身。这就更不对劲了!你说执行也就罢了,连个案子都没有就把人家车给开走了,这不是胡来嘛!
我问过几个法律界的朋友,他们都说这事办得不地道。法院执行措施是要遵循"必要性原则"和"相当性原则"的,可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说句大实话,这种事情搁在十年前,根本不敢想象。那会儿谁要是敢这么干,第二天准得上新闻。现在倒好,视频都传遍网络了,当事法院还是不吭声。
我寻思着,这事儿背后肯定有猫腻。要不然为啥非得选在车主不在的时候把车开走?为啥不按程序来?为啥到现在连个说法都没有?
这让我想起前几天跟一个退休法官聊天,他说:"现在有些执法人员,仗着手中权力为所欲为,这是很危险的信号。"这话说得可真是一针见血啊!
你看啊,这车被开走都一个多月了,车内的财物也没下落,车主报警、投诉,愣是没人管。这不是典型的"权力任性"么?
我觉得吧,这事儿不光是一起简单的违法事件,更是一个危险信号。如果连法院工作人员都不把法律程序当回事,老百姓的权益谁来保障?
说到这儿,我不由得想起前些年采访过的一位律师说过的话:"法治的生命在于程序,程序正义的缺失,就是对法治的最大伤害。"
眼下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的,我估摸着,上级机关迟早得介入调查。咱就等着看后续发展吧。不过说真的,这种事情可不能就这么算了,得给大家一个明确的交代。
就像我那位律师朋友说的:"法院代表的是法律的尊严,如果连法院都不讲规矩,那这个社会还能指望谁来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