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了两个热门的消息,一个是:今年6月消息,甘肃省兰州新区推出12条措施,涉及“认房不认贷”、青年人才购房等。其中提到,降低住宅持有成本,对连续未入住6个月以上的空置住宅,由业主或使用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人登记确认后,其物业费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另一个热门:重庆数百个小区要求降物业费,有高端小区业主要求“从5元降到1.485元”。要求降物业费的原因:主要源于今年6月起施行的重庆中心城区住宅物业费收费标准。
据该标准,电梯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最高为1.9元/平方米•月,最低1元/平方米•月;无电梯住宅最高1.35元/平方米•月,最低0.6元/平方米•月。
因为该价格远低于很多小区的现行物业费标准,所以从六月份开始,当地有不少小区业主申请降低现行的物业费。
而且关于降低物业费也不是没有成功的案例,今年6月12日,重庆某恒大楼盘就有消息,从当月开始将小区物业服务费进行调整,而且调整的费率还不少:
高层住宅物业费收费标准由原来的2.4元/平降到1.9元/平方米,小高层从2.2元/平降到1.8元/平方米,洋房从2.8元/平降到2.5元/平方米,产权车位管理费70元/月,公摊能耗费免收。
这些消息出来以后,很多手上拿着空置房的业主们就高兴了,认为空置房也应该“停收物业费”,那么真的可以停收吗?
01、要求空置房“停收物业费”的原因
1.有些业主手上拿的几套空置房,如果能够停收物业费,就意味着他们的此房压力大大减轻。
2.有些业主觉得,空置房没住人,也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各种服务,自然就不用交纳物业费。即使要缴纳物业费,也应该是减半才对。
02、空置房该不该缴纳物业费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换句话来说,只要你买了这个房子,签署了物业相关的合约,不管你房子是长期空着,还是正在居住,都要按约定支付物业费,不得找各种理由不交物业费用。
另外,我们向专业人士进行了解,也确定法律法规对于空置房也是要求必须缴纳物业费的。这里面有多个原因:
①空置房既是长期无人居住,但并不影响物业为小区提供保洁和环境维护等工作,物业按合同提供服务,业主就必须按合同提供缴费。
如果业主觉得自己的房子空着,没有享受物业服务,就停缴物业费,那么物业也有理由,因为业主没有及时缴费而停止必要的运营,结石就会导致整个小区环境脏乱不堪,损失的还是业主,毕竟空置房业主买房的目的就是为了等待房价涨上去,待价而沽。整个小区无人打理,落了个杂草丛生,结石出售,只会越来越困难,痛苦的还是业主自己。
而且房子长期空置,物业照常提供服务,使房子保增值增,更适宜居住,这笔物业费还是应该交的。
②对空置房收取物业费,也是为了合理调节有限的住房资源。
大量业主买房以后长期空置,不出租也不出售,造成稀缺,房价不断被推高,严重浪费了资源。
如今,我们还没有出到房产税,让空置房业主正常缴纳物业费以迫使其出租或出售,合情合理!这样就可以在持有环节增加他们的持房的成本,给房地产市场去投资化,让有限的住房资源得到更加合理配置。
结语:
极少数城市因为某些原因降低了空置房物业缴费的标准,并不代表所有的城市都是如此,而依照目前现行的民法典政策,即使房子长期空着,也同样不得拒绝缴纳物业费。
不过,从近期一些城市开始,降低物业费收费标准来看,随着物业费缴费标准的下降,空置房业主们的持房压力可能会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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