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那些无法规整成适合机械化作业的水田,慢慢荒废了。
田埂的低处长满了狗尾巴草,露珠在晨光的照射下呈现出迷幻的光晕;高处则是野生的芦苇,斜插入天,兀自在秋风中摇曳。
周杰伦唱着“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在老农的眼里,芦苇则是比狗尾巴草更为邪恶的野草。
这些水田的泥土极为肥沃,旱涝无忧,经年积累的肥力都给了野草,这些野草比我见过的任何庄稼都长得更为恣意健壮。
人类稍一退缩,野草便迅速收复失地。
想当年,水稻也是野草的一种,后来才被收编、驯化、选种迭代,变成了现在不可思议的高产作物。
但水稻无法离开人类独自生存。
庄稼需要努力长成人希望的样子,不小心就长错了;野草怎么长都是对的,因为他们只需要长成自己本来的样子。
一个故作高深的思考是:野稻无法进化成水稻,水稻可以退化成野稻,那么,生命的本质是在田还是在野?
当然在野。
鲁迅用一本叫《野草》的集子回答了这个问题。
野火烧不尽,野草草木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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