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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纪意识,10月30日,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县校产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毕某受贿案,邀请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县教体局、寿春中学等单位工作人员约6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毕某在担任寿县校产管理后勤服务中心(原寿县教育局后勤服务校产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曹某(另处)、林某(另处)、凌某(另处)等人在寿县营养餐项目招投标、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373.6万元。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涉嫌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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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庭审中,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围绕相关犯罪事实、证据、量刑等方面进行质证和辩论。在场旁听人员认真观摩了庭审各环节,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被告人毕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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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营养餐”本是政府为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却不幸成为了个别贪腐分子中饱私囊的温床,“沉浸式”、“零距离”式的旁听庭审活动,给在场的旁听人员上了一场震撼人心的警示教育课,告诫大家要知纪明纪,更要守心守行,筑牢纪法“红线”和道德“底线”。只有不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把营养餐“晒”在阳光下,才能让孩子们吃得健康,学得安心。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严翠

责编:月月 审核:蓝色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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