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制定了《云南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力争到2025年,逐步实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省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
目前,包括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省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延安医院、昆明市中医医院等多家公立三甲医院已落地执行,互认的范围主要涉及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两大类共计40个项目。
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可以说是很多患者期盼已久的一项措施。
几天前,陈女士4岁的儿子因为肚子疼、呕吐等症状在一家三甲医院做了检查,最终确诊肠系膜淋巴结炎,但由于各种原因,陈女士最终带着孩子来到了云南省妇幼保健院。
带着前一家医院的检查结果,结合医生的诊断,孩子在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办理了入院,免去了反复检查,也减轻了家长的负担和焦虑。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三甲医院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措施是由国家卫健委指导,省卫健委通知全省相关医疗机构执行。三甲医院做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是为了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减少重复检查。
互认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影像功能方面的,如B超单、放射检查,还有CT、MR等7个大的项目。检验方面包括33个项目,加起来有40个项目。这些项目是到各大医院检查的时候,检验检查最常见的项目。
开展互认的医疗机构会在检查检验报告单右上角统一标注互认范围加互认标志,如“云南省HR”“昆明市HR”,HR即为“互认”两字的拼音首字母组合,同时,在检验项目中,互认项目前会以*(星号)进行标注。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互认项目,互认的时间有着不同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检查结果,如B超、放射等需要在半个月以内,检验一周以内。在诊疗过程中,由诊治医生根据病人具体病情判断是否认可互认的检查检验结果。但不排除患者病情变化较快,出现突发的急症等类似无法互认情况,对不予认可、需再次检查的,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情况。
目前已有多家三甲公立医院
公示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情况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图源:昆华之窗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
图源:云南大学附属医院
昆明市中医医院
图源:昆明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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