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公开的目的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也是基层广大群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为强化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宁化县检察院以村(居)务公开个人信息保护为监督重点,对辖区内各村(居)务公示栏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部分村(居)委会在村(居)务公开中存在不同程度泄露个人信息的问题,涉及被公示人员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手机号等敏感信息未做“去标识化”处理。
在充分调查、固定证据的基础上,2024年10月29日,该院组织召开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志愿者、各属地乡镇政府代表参加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说明,同时结合办案经验介绍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危害后果,就是否存在公益受损事实、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法定职责、如何整改等听证事项征求意见。
听证会上,各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针对存在问题,各乡镇代表也同检察机关达成一致意见,表示将立即制定整改措施,依法督促各村(居)委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及时整改泄露个人信息问题,同时加强对各村(居)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法律、安全教育,提升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责任意识,切实规范公示公民个人信息。
数字时代,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下一步,宁化县检察院将结合办案实际,强化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推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治理,加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宣传力度,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文案:张洪文
编辑:伍舒婷
审稿:李正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