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邵长艳、代哲)近两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江源区人民法院民事庭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市中院各项工作部署,通过强化司法保障、优化诉讼服务、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被省高院评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在全省法院进行通报表扬。
精准施策,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减轻企业诉累
完善涉企案件诉讼服务,打造高效便捷、智慧精准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在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开通“绿色通道”,推进网上立案、一窗能办、一站全办、跨域联办,确保程序事项一次性告知、阶段文书一次性送达、询问事项一次性解答,深化纠纷实质化解,坚决防止因程序空转加重企业诉累。2024年9月,我院审理了一起涉企案件,通过微法院立案、互联网开庭审理,使远在外省的涉案企业免于往返法院奔波即可当庭达成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不仅节省了涉案企业的诉讼成本,也是我院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生动写照。
定分止争,依法审理案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乎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严格把控涉企案件的审理期限、提高涉企案件办理速度,以提高办理效率和效果,助力企业走向良性发展轨道,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某公司是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的一家塑料制品生产厂家,多年来一直在江源某塑料厂处购买母料等产品,因货款支付问题诉至法院,承办法官通过调取银行流水、物流信息以及通话、微信记录等多种渠道收集证据,并查找相似案例,查找定案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为企业经营挽回重大损失。该案例被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征集采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典型案例。
多元解纷,凝聚法治合力厚植营商环境沃土
充分运用法治手段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与江源区工商业联合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企业间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在审理涉企案件中,多次邀请工商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参与案件调解,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注重效率,及时引导每一个商事主体自觉遵守经济运行的市场规则。同时健全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采取“行业调解+司法裁判”无缝衔接模式,整合多元解纷资源,充分发挥联调力量,深入开展调判结合工作,形成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的合力。
纾困解惑,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护航企业发展
以企业急难愁盼司法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 “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及时总结审判实践中涉及的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通过制作风险提示告知书等形式,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和维权意识。制作司法建议,为民营企业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合法经营提供建议促进行业突出问题的有效整治。从治“已病”到防“未病”,着力打通企业生产经营堵点、痛点、难点,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