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最好不要借钱,因为借钱不还很伤感情,还会因为债务纠纷一时冲动做出杀人的事。本文讲述的是一位生意伙伴因债务纠纷杀死合伙人的案件。
非法拘禁
一只不到一米的四方铁笼,是受害者张某生前最后待过的地方,也是导致他死亡的犯罪工具之一。
张某是一位内蒙古商人,2012年6月10日,张某接到邀请带着下属来到杭州公办,晚上就住在温德姆酒店。11日凌晨,他的生意伙伴胡某来到酒店接他,此后他的下属再也没有老板的消息。
谁也不知道,张某已经被胡某非法拘禁,只因二人的巨额纠纷。
张某像动物一样被困在房间里,毫无尊严地渡过了三个月之久,期间,还曾遭到各种非人虐待。
9月1日凌晨时分,胡某打电话给张某的家人,称自己绑架了张某,需要五千万的赎金。张某的家人早就报了警,也按照绑匪的吩咐准备了钱,但是五千万太多,前前后后也只打了620万元。
铁笼沉尸
张某的家人并不知道,张某早在前一天晚上就被胡某几个连人带笼沉入江中死去。当时晚上8点,胡某叫上几个手下,带着吃完最后一顿饭的张某下楼,并且胁迫他钻入一个长60、宽70、高80厘米的铁笼里。
要知道,张某是一个身高一米八、体重200斤的大汉,几乎是蜷缩着身体才勉强进入铁笼。然而,他的痛苦经历才刚刚开始。
胡某等人开着皮卡来到北山大桥,一个手下下车拿掉遮挡铁笼的油布,胡某和他一起去搬铁笼,因为铁笼和张某太重,胡某又叫个司机也下车帮忙。搬到一半,车子开始滑坡,司机放下铁笼去关手刹,只听身后砰的一声响,湖面激起了大量的浪花。张某被扔下去了。
打捞沉尸
张某死了,死在冰冷的湖水之下,并待了840天之久才被警方打捞起来。专业人员费力打捞装着尸体的铁笼,并拍下了监控视频,一个大汉如婴儿般蜷缩在铁笼中,双腿伸出笼子外面,这是他最后的挣扎。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这一刻。
2013年3月,警方从泰国押回逃亡多日的犯罪嫌疑人胡某,他对自己曾经拘禁和殴打张某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是拒不承认杀人。按他的一面之词,张某早就被他释放了。没有证据,警方无法判定胡某有罪,但随着胡某的手下被一一抓获,这件案子有了新的转机。
死因不明
胡某的手下承认,老板胡某命令他们将张某连人带笼扔进湖中。为了给胡某等人定罪,也为了搞清楚这一案件真相,警方开始安排人马打捞杭州的300多个水库。直到2014年10月20日,警方出动了水下机器人和最新科技力量,胡某的尸体终于得以重见天日。
由于打捞出的尸体由于在水下高度腐败,已经无法确定其真正死因,也许是水下溺死,也许是死后沉入水中。胡某是个心思缜密的主儿,无论警方怎么盘问他,他都说没有杀死张某,张某已经被放走了。他的两个手下也在此时改口,和胡某统一口径,拒绝承认杀人。
在法庭上,胡某仍然在强行辩解,他说一个铁笼大概七八十斤的样子,加上200多斤的人,他一个人根本无法挪动。他的手下,也都没有接触到笼子,张某不可能是他们杀死的。胡某的辩护人紧紧抓住死者张某死因不明这一点,尽力为胡某脱罪。
公道自在
按照嫌疑人的供述,张某在沉入江中之前没有发出挣扎的声音,即张某可能是死后沉入湖中,还提出一点,张某也可能是患有糖尿病没有及时吃药导致的死亡。
对此,公诉人提出有力辩驳,第一,张某不可能在达到水库前已死,因为张某在途中曾要求过喝水;其二,患有糖尿病的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包庇。综上所诉,胡某几人杀人成立。
最后,法院宣判胡某死刑,并于2016年12月13日上午执行。所谓公道自在人心,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和非法拘禁,无论再怎么狡辩也不能逃脱法律的惩处。
案件总结
回顾胡某杀害张某一案,他因债务纠纷囚禁张某,并将其关入铁笼沉湖,他的犯罪行为是罪大恶极的,也是极其残忍变态的。我们作为局外人,应该从本案吸取到一些教训,合理对待债务等经济纠纷,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而不是以自己的方式武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