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供暖很快就要开始啦
很多小伙伴有顾虑
暖气不热可以退费吗?
费用是全退还是退一半?
小编为大家找来了相关规定
咱们一起了解一下
济宁暖气不热能退费吗
根据《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达标温度)。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二条
居民用户安装采暖设施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低于达标温度的,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居民用户告知后1日内到达现场予以处理。测温人员入户时应出示工作证件,所用测量计量器具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测温方法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要求。
第三十六条
因供热企业原因造成居民用户安装采暖设施房间的温度低于达标温度的,供热企业应采取措施并在测温结束24小时内将室温提高到达标温度;
逾期达不到达标温度的,供热企业应按照下列规定向居民用户退还自居民用户申请测温之日起至温度达标期间的热费:
(一)低于达标温度2℃以内(含2℃)的,按日退还居民用户日标准热费的20%;
(二)低于达标温度2℃到4℃(含4℃)的,按日退还居民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
(三)低于达标温度4℃以上的,按日退还居民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
摄图网_33141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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