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四川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春雷”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涪城区某餐厅发布虚假广告案、梓潼县某幼儿园采购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食用油案。
据介绍,5月7日,绵阳市梓潼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梓潼县某幼儿园采购未标注生产日期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和没收涉案菜籽油的行政处罚。今年3月5日,绵阳市梓潼县市场监管局在对梓潼县某幼儿园的后厨存料间进行检查时,发现1桶已拆封的食用油未标注生产日期,该桶装食用油属于预包装食品。经查,当事人当天从某粮油经营部购进涉案食用油1桶,货值金额400元。购进后,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对食用油的外包装信息进行查看和如实记录。案发后,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的证照和进货票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已构成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绵阳市梓潼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5月23日,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涪城区某餐厅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224元的行政处罚。今年3月13日,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相关单位移送的案源线索,查获涪城区某餐厅发布含有“私人定制河鲜,宴请你心中尊贵的客人”等字样的广告,支付广告费4400元。经查,当事人在经营的菜品中使用的“柳杆儿”“江团鱼”“三角峰”“娃娃鱼”等鱼类均是从绵阳、成都等水产经营者购进的人工养殖鱼,其宣传的“河鲜”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7月24日,绵阳市江油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特种设备检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900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郭宇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