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胡玲 王幼柏律师婚姻家事团队
多数人在结婚时都会准备一套房产作为婚房,供日后家庭生活居住。结婚买房的方式多种多样,有些是婚前买房,有些是双方父母出首付,还有些是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等等。
当男女双方结婚后因性格不合、婆媳矛盾、家暴等因素无法共同生活选择离婚时,如何认定房产的归属?如何分割房产?这些也是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关注的重点问题,接下来笔者将详细阐述各种情形下的房产分割处理方式,本文重点阐述男女一方或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出资购房的情形归纳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一、婚前买房
1、一方在婚前全款出资或者婚前还清个人按揭房屋贷款并登记在该方个人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在婚前出资首付并登记在该方个人名下的房产,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房产归该方所有,尚未偿还的按揭贷款仍为该方的个人债务,但该房产婚后的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
3、一方在婚前全款出资但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产,这时需要审查购房时一方出资的意思表示,具体有下面几种情况:
(1)如果一方系因为没有购房资格才将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且双方签署了代持协议,则一方可以通过确权之诉将房屋确认在自己名下。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通过“代持协议规避限购政策”实务中有两种处理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规避限购政策是一种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取购房资格的约定和行为,违反了政府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不予确权”。
另一种观点认为“双方签署了代持协议真实有效,予以确权,将房产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一方系基于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则离婚时一般会将该房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
(3)如果一方在出资时明确表示系赠与对方个人所有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则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4、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则离婚时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5、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并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的房产,则离婚时该房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根据出资比例按照借款或者赠与处理,需要综合考虑购房背景、出资数额等因素予以认定。
二、婚后买房
1、一方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全款出资并登记在该方个人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首付并登记在该方个人名下的房产,并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则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离婚时的房屋价值扣除剩余按揭贷款部分以及首付部分再予以分割,首付部分仍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
3、一方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包括出资首付或全款出资)并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对方名下的房产,则离婚时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
5、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该房产不必然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法院通常会着重审查双方购房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1)若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确为将该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则离婚时该房产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由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暂时管理该房产;
(2)若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是赠与未成年子女,则离婚时该房产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予以分割。
以上是归纳一方或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出资购房在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的情形,下文将归纳父母在男女双方婚前或婚后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的情形,且看下次归纳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