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同时利用两台手机
帮助“上线”和“客户”
实现隔空通话
甚至都不用自己开口
就能挣钱?
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学生群体
打着“兼职”的幌子
利诱学生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近期
江阳警方成功破获一起
“手机口”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
案情回顾
江阳分局接到一条线索:就读于某高校的胡某(化名),可能涉嫌电信网络诈骗。
民警立刻开展调查,发现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受害人接听的并非是虚拟网络电话,而是一个真实的手机号。警方很快找到了胡某,胡某承认这确实是他的手机号。
经询问,得知胡某在网上找兼职时,留下过自己的联系方式。不久后,一名自称公司的客服联系了胡某,说可以提供兼职岗位,并添加了胡某的QQ。
“客服”让胡某准备两部手机,其中一部用于与“客服”进行QQ视频电话,另一部拨打“客服”指定的电话号码,接通后将两部手机靠近,使得“客服”能与电话接通端人员进行实时通话,实施诈骗。
胡某起初比较犹豫,但每次“客服”都会及时给他报酬,于是他按照“客服”的要求完成“工作”。当警察告知他已涉嫌违法,才得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红线,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什么是“手机口”诈骗?
“手机口”即手机对手机
是一种新型诈骗方式
犯罪嫌疑人利用两部手机
同时打开扬声器
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
接通境外诈骗人员
一部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
帮助境外诈骗团伙掩饰
来电真实归属地
实现语音中转从而实施诈骗的目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蜀黍提醒
警惕网络轻松挣钱兼职陷阱
避免成为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来源 | 平安江阳新媒体工作室
编辑 | 叶露
审核 | 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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