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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2024年10月26日,第三期粤港澳大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讲座在中山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联合主办,中山市律师协会承办。讲座主题为《民法典》合同制度之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以网络研讨与现场共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安排了中、英、葡三语同声传译,来自粤港澳三地200余名律师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中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唐国雄主持。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方,香港律师会副会长黄巧欣,澳门律师公会理事曾新智出席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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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方、黄巧欣、曾新智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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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芳)

本次讲座由中山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芳律师担任主讲嘉宾。王芳律师结合实务案例,围绕《民法典》及合同编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等三方面内容对《民法典》中的合同制度进行了分享,让粤港澳三地律师对占据民法典“半壁江山”的合同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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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设有案例解析环节,特别邀请了香港律师会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黄世杰律师、澳门律师公会大湾区及内地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李咏瑜律师分别从香港、澳门法律制度及实务操作等角度对案例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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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律师公会大湾区及内地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李咏瑜律师(左)

香港律师会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黄世杰律师(右)

黄世杰律师介绍了香港法域中房产买卖的三个环节“临时买卖合同”、“正式合约”和“成交”,并用案例阐述了“业权”和“楼契”等法律概念内容。李咏瑜律师在分析案例的基础上,介绍了澳门法域中房产买卖过程涉及的预约合同、买卖公证书和抵押公证书。三位律师分别从三地的法律角度生动分析了同一案件在合同效力、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异同。

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随着深中通道的正式通车,更为大湾区内律师之间的专业协作与交流提供了便利。相信通过本次活动,能进一步加深了港澳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了解,促进了粤港澳三地律师的合作交流,更好地推动大湾区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

供稿 | 港澳台和外事部

编辑、排版 | 乐然

校对 |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