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消防安全大检查中发现了不少火灾隐患现予以曝光。
请各社会单位及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共同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美好家园!
案例一:
检查时间:2024年9月25日
单位名称:靖远县标新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该场所南侧一防火门闭门器未保持完好有效。
违反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结合《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二条第三款及第一部分第九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靖远县标新万家超市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案例二:
检查时间:2024年10月21日
单位名称:靖远县乌兰镇教育管理中心(西滩小学)
违法事实:该学校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教学楼一楼楼道内2具灭火器压力不足)。
违反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结合《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二条第三款及第一部分第九条之规定,给予靖远县乌兰镇教育管理中心(西滩小学)罚款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案例三:
检查时间:2024年10月21日
单位名称:靖远县第六中学
违法事实:该学校宿舍楼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宿舍楼二楼2具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违反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结合《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二条第三款及第一部分第九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靖远县第六中学罚款人民币陆仟叁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案例四:
检查时间:2024年10月24日
地 点:靖远县同盛雅苑小区西门
违法事实:占用消防车通道
违反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违反了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案例五:
检查时间:2024年10月24日
地 点:靖远县同盛雅苑小区西门
违法事实:占用消防车通道
违反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违反了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来源: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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