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有线索了,被执行人可能把车藏在了他所在的村子里。”
“收到,我们这就赶过去!”
近日,兴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赶往现场,成功扣押回一辆被“藏起”的查封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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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执行案件源于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年9月29日,被告张某与原告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车辆购销合同》及《车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其中,《车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对租赁车辆、租赁期限、张某应支付的总租赁、支付租金违约金等内容都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张某应自2021年11月起至2025年2月按月向原告支付租金,但其未能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只支付了第1至5期、第13至16期共计9个月的租金,剩余第6期及第17期至46期租金尚未付。另,被告杨某为被告张某在融资租赁合同下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二人系夫妻关系。为此,该公司将张某、杨某诉至兴安县法院。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某汽车财务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执行文书,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未主动履行。执行干警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其以“夫妻二人均在外地”“不知车辆踪迹”等缘由或拒接电话等行为逃避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车辆采取了查封措施,但因一直未发现该车辆的踪迹,故无法对车辆进行扣押处置。
近日,兴安县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发现被查封大货车停在兴安县某村的执行线索,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火速出击”驱车赶往该村。
虽然收到了查封卡车在该村的线索,但是村里的路四通八达,若被执行人收到了消息,很可能从其他路口驱车离开。“看,那有一辆无牌的乘龙牌卡车”其中一名干警说道。刚到村口,执行干警便发现了一辆与查封卡车相似的车缓缓地从对向开来。干警们第一时间向前确认,却发现此车不是查封车辆,执行干警只能重新寻找目标。
被执行人会将车停在哪里?村子里地形复杂,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紧绷着身上的“弦”,步行前往村子寻找卡车踪迹。“车牌对上了,是这一辆车!”一番寻找后,干警发现了目标卡车,经确认是被我院查封车辆,执行干警于是马上对车辆进行现场查封。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再次联系到被执行人张某,张某先以“离家远回不去”“车钥匙也找不到了”等理由继续搪塞执行干警。但当得知查封卡车将被开走后,张某连忙转换态度说道:“我马上到家,等我一下”!
十分钟后,被执行人张某从外面赶回。经过沟通,张某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执行,将在驾驶室内的物品取回后,主动交出了大货车钥匙。执行干警依法对货车予以查封,成功扣押。下一步,法院将依法对扣押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兴安县法院将坚持发挥"灵渠天平·党旗领航"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和处置力度,以实际行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图 文| 陈晓钰
编 辑| 陈晓钰
初 审| 张 睿
终 审| 欧阳婷、邱全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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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于2024年06月11日
图 片| 梁冬梅
文 字| 陈晓钰
编 辑| 陈晓钰
初 审| 张 睿
终 审| 邓新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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