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陈庭长帮我们追回租金,真正是为民解忧,为民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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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上午,某小区业主将两面“献上崇高敬意,感谢陈法官对法律的维护和实施的力度”“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锦旗送到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陈玉华法官手中,感激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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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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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区9位业主将其所购的商品房委托给被告金秀某某酒店经营,委托经营期限十年,在委托期限范围内,第一年至第二年租金的收益按所购房屋总价款的5%计算,第三年至第五年的收益按所购房屋总价款的6%计算,第六年至第十年的收益按所购房屋总价款的8%计算,并于每年6月30日前预付当年收益。若未能按期向原告支付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所委托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被告仅能支付收益部分收益,尚有2021年1月至2024年2月租金14万余元未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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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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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陈玉华法官收到诉讼材料后,认真查阅证据材料,详细了解案情,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原则,通过电话与代理人、业主多次联系,但原告方意见分歧大,不同意调解。

考虑到原告追回租金的迫切心情,也为助力企业的绿色发展,该批系列案的关键点是从原告方代理律师入手,陈玉华法官遂带上书记员到原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所进行当面调解。调解当日,代理律师仍坚持不同意调解,后通过律所,借助律所主任力量,加上陈玉华法官的释法说理、如何能最大限度帮当事人追回租金,最终该批系列案达成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

因被告未能在约定的履行期限范围内履行,9位业主遂申请强制执行且已冻结被告银行账户,被告也多次联系陈玉华法官,因其银行账号被冻结使得企业的日常发展遭受阻碍,希望法院可以解冻银行账户。陈玉华法官告知被告,所欠业主租金实在太久,调解后又不按期履行。既然如此,不如把这些业主租金一并支付完毕,让业主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岂不两全其美。

通过陈玉华法官多日的电话调解,业主所诉租金得以追回,且9位业主当日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及解封被告账户查封。至此,该批系列案历经5个月,全部业主的胜诉权真正变为“真金白银”。

一点一滴释善意,一言一行暖民心。金秀法院立案庭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思想,时刻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文/李育芬

编/苏珊珊

校/陈玉华

初审/苏珊珊

终审/兰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