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 型 案 例
2023年9月18日和2024年5月15日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两次委托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黄梅县某中学食堂内已清洗消毒的复用餐饮具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均为不合格。
当事人在首次使用不合格复用餐饮具后未按规定改正,仍然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复用餐饮具进行供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消毒不合格的复用餐具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2024年8月23日,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学校餐饮具两次检测不合格是比较严重的情况。
首先这意味着食品安全存在隐患。餐饮具直接接触食物,如果上面残留有过多细菌、病毒、洗涤剂或其他有害化学物质,这些可能会污染食物,导致学生和教职工等用餐人员出现食物中毒、肠道疾病等健康问题。
从管理角度看,反映出学校餐饮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可能存在漏洞。包括清洗流程可能不规范,例如没有按照标准的洗涤剂用量、合适的水温、足够的清洗时间进行操作;消毒环节也可能存在问题,像消毒的温度不够、时间不足或者消毒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没有被及时发现和处理。
稿源:餐饮股
审核: 桂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