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西安慈爱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碑市监处罚〔2024〕0292号),该单位因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被罚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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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慈爱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制作、发布了有患者形象的医疗广告,其内容涉及患者案例、照片。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此,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西安慈爱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行为予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西安慈爱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4日,地址位于西安市碑林区端履门31号,法定代表人为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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