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仪征交警,对原平台表示感谢!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内容如有侵权请您告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或删除

随着电动自行车广泛普及,道路上的电动车不断增多,而部分骑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将出行的规则和安全抛之脑后,利用电动自行车更加轻便快捷的特性,在道路上随意穿插、逆行,甚至做出了闯红灯的违法危险行为……

与此同时,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动作、反应相对缓慢,一旦发生事故,受伤的几率更大,2024年8月,仪征一位76岁老人张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出行,因无视信号灯警示,闯红灯行驶发生事故,自身受伤还要负全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故时间

2024年08月07日19时05分许

事故地点

仪征市西园路与356省道路口(扬子岗)

事故过程

2024年08月07日19时05分左右,张某某(男,7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356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仪征市西园路扬子岗时,向南左转弯过程与由东向西行驶李某某(男,33岁)驾驶车牌号为苏KD***26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张某某受伤,两车损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仪征一老头闯红灯被撞...受伤+全责!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李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在直行车道内等待,随着直行绿灯亮起,其缓慢起步准备通过路口,此时张某某驾驶电动车突然出现白色小车右前方,无视交通信号灯直接闯红灯向左驶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待张某某发现左侧来车后,一时间不知所措,随即事故发生,所幸车辆速度不快,双方及时采取了制动措施,张某某伤势较为轻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责任判定

当事人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

当事人张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某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