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第一期肉类产品食品安全
违法典型案例

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肉类产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关切的肉类产品安全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2024年6月4日睢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到睢县郝明食府饭堂进行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双汇冻鸡产品(标称西华双汇禽业有限公司生产)无生产日期,当事人对其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无异议。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

夏邑县刘福涛鲜肉店(刘福涛)涉嫌生产经营掺假掺杂食品。2024年4月10日,商丘市夏邑县局根据举报内容指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当事人承认将马肉冒充驴肉进行销售的事实。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4年7月3日,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商丘德邦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督导检查时发现现场生产的“新名扬乌鸡卷”配料表与实际购买的原料配料标识不一致,2024年7月3日车间正在生产的“川香鸡柳”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4.7.7,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移交单,民权县局进行处置。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认上述生产经营配料表标注虚假内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4年6月,永城市公安局侦破闪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查获“瘦肉精”500余斤。经查,王某某系从王某某一、王某手中购进“瘦肉精”原料饲养活牛后出售给闪某某进行屠宰销售。

案例五:

2024年9月23日,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柘城县顾记驴肉鲜汤馆加工的卤驴肉(加工日期:2024-8-27)进行抽检,经检验驴肉成分未检出,检出马肉成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已涉嫌构成犯罪,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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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汤圆

‍ 来源 |京九晚报 商丘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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