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光,原名王琰辉。1914年4月生于福建省上杭县才溪乡下土楼(今属溪东村)的一个农民家庭。幼时读了三年半私塾,因家中生活困难于11岁辍学,到武平、长汀等地做泥瓦工谋生。
1929年7月才溪农民暴动建立苏维埃政权,王荣光于同年9月参加了少年先锋队,不久任少先队支队长。1930年,被村里选为乡苏维埃代表,并任工会、贫农团等团体的委员。期间,参与组织区体育比赛,获得跳远比赛第二名。1931年5月4日,参加共青团。7月,被调至少年先锋队区队部任军事委员。同年10月,任游击队一排排长。不久,任上杭县苏维埃政府文书。1932年3月,王荣光任少共上杭县委宣传干事,同年5月,转入中国共产党员。同年7月,任中共上杭中心县委宣传干事,在县委书记方方领导下筹办了县委机关报《红旗报》。1933年12月,任中共福建省委任文书科员。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时,王荣光因脚负伤由省委介绍到长汀四都医院疗养。1935年初形势紧张,分散隐蔽到老百姓家中。7月敌人搜山“清剿”中,王荣光等被俘。在押往濯田途中,因脚伤滞后而得以脱身,经过6天艰难辗转到达汀江边上,得船户帮助送到官庄,由家人接回家中养伤。期间,王荣光与王允元、王汉勋、李春生等组织起来,进行秘密革命活动。
1937年8月,闽西红军政治机关派人到才溪一带慰问红军家属并寻找失散同志,王荣光龙岩白土重新回到队伍,任闽西抗日义勇军政治处司书。1938年初,任新四军第二支队第三团技术书记、青年干事、宣传干事、宣传股长。同年8月,经组织考察恢复了党籍。1940年2月,入新四军教导总队第九队(第二期)学习,于5月任第六队(第四期)政治指导员。1940年11月,任第二支队新三团政治处组织股长、党总支书记。
1941年1月皖南事变中,王荣光负伤被俘,关押于三溪镇“俘虏营”。同年6月在其他难友掩护下,挖洞破墙逃出,偷渡长江到达无为,任新四军第七师十九旅五十五团党总支书记。1942年3月,任新四军第七师教导大队政委。12月,入师整风队学习。1943年3月,王荣光任第七师政治部干事。5月,任独立团政治处副主任。11月,第七师独立团拨归沿江支队建制,王荣光任沿江支队独立团政治处主任。1945年6月,任第七师十九旅五十六团政治处主任。参加了巩固发展皖江根据地的战斗。
抗日战争胜利后,王荣光任山东野战军第七师(第三纵队)十九旅五十六团、华中野战军第七师十九旅五十六团政委。参加了第二次涟水保卫战、鲁南战役。1947年2月,任华东野战军第七纵十九师五十六团政委。参加了莱芜、孟良崮、南麻、临朐、胶河、莱阳等战役战斗。1948年3月,王荣光任华东野战军第七纵十九师政治部主任,第三野战军二十五军七十三师副政委、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参加了淮海、渡江等战役战斗。
新中国成立后,王荣光任福建省晋江军分区副政委,第二十九军八十五师政委,第三十一军政治部副主任,华东军区上海市兵役局副政委,江苏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南京军区工程兵政委,江苏省军区副政委。1978年4月,任江苏省军区顾问。
1955年,王荣光被授予大校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
1982年8月,王荣光离职休养(正军职待遇)。
1987年2月5日,王荣光在南京逝世。(赵连军根据童来喜、顾永俊、刘华领主编《无衔将领——从新四军中走出来的未授将衔的军以上干部》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