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贩子余华英重审被判死刑,自然是罪有应得。有网友发现,许妈姚爸的账号转发了这一消息,并配以文案:”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对于此事,有网友却建议杜妈也转发此条消息,以表达自己对人贩子的痛恨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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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茫茫人世间,为父母者,有谁的心能不因余华英而颤抖,特别是那些遭受了子女被拐卖之痛的家庭,更是恨意难平。余华英所犯下的恶行,罄竹难书。其罪行之重,已然是天地难容,人神共愤。

从法院认定的情况来看,郭威不存在被偷换的情形,也就排除了被拐卖的嫌疑。但即使不是偷换或者拐卖,但许敏在客观上也承受了骨肉分离的悲痛。所以,其对人贩子恨之入骨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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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的行径令人发指,犹如过街之鼠,人人欲得而诛之!许敏转发是表明自己的态度,更是对正义的赞许,对恶行毫不留情地鞭笞。同时,也是对未来眼里打击人贩子减少儿童被拐卖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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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上来说,余华英多年来共计贩卖了17个孩子,部分家庭因此而支离破碎。主人公之一杨妞花找到亲人时,才得知父母都因为伤心过度早已离世。对于这样的人间恶魔,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有人认为,余华英虽然贩卖了多名儿童,可是并没有杀人,何以要判处极刑呢?这个问题不是不可以问,只是让人有点愤怒。杀人诛心,余华英即使没有杀过人,可是她所犯下的罪行却比杀人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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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在法庭上,恶狠狠盯着杨妞花足足十五秒之久。那眼神中蕴含的阴险恶毒,不言不语,却足以令人脊背发凉。杨妞花说道,她可能是后悔当年没有将自己弄死。有人说,余华英的眼神就可以杀人。

余华英已不仅仅是简单的恶,它是人性深渊中的黑暗,是道德沦丧的极致,是对世间美好情感的肆意践踏。她所犯下的错,犹如烙印在受害者心头的伤疤,永远无法抹去,成为世间无法言喻的恶与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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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对于许敏转发余华英被判死刑的消息,却引发了网友热议。

许敏与亲生骨肉郭威,28年后才得重逢。其内心之凄苦,不是简单的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唯有感同身受者,方能体会其内心的愤懑与深沉。虽然找到了亲生儿子,可是却少了28年的亲情陪伴与情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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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说,杜妈同样承受了骨肉分离的剧痛,28年后才与姚策相见。然而,命运弄人,还没来得及回味重逢的喜悦,姚策便因病去世。母子二人,自此天人永隔,阴阳相望。又怎能不令人扼腕叹息呢?

许妈转发人贩子被严惩,这是她的自由也值得赞许。然而,能否因此就裹挟杜妈也要转发呢?其实,是否转发这条消息,完全在于个人意愿。即使没有甚至不愿转发,也不能因此推定其就不痛恨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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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已经成为法治精神的共识。

依据《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余华英之所以被判死刑,是因为其罪大恶极,虽然有从轻情节,但不足以对其减轻处罚。

而“错换人生28年案”目前的情况,与余华英案有着质的区别。经过法院审理认定,判决淮河医院对相应被侵权人作出赔偿,本案证据证明不存在“偷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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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就生效。如果无法提供新的且足以推翻原审认定主要事实的证据,则该案基本上就尘埃落定了。比如余华英上诉,二审维持了就要被执行死刑。

“错换人生”案经过一审、二审,结论都是如此。既然法院作出了最终结论,目前就只能推定杜妈是清白的。即使还有很多网友持有疑义,但是没有充分证据的支撑,只能成为待证明的无端猜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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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许敏转发余华英的消息,只是基于自己内心对人贩子的痛恨,并没有影射其他人。如果对其做过度解读,不仅容易引发矛盾,还可能给自己招来麻烦。

可以肯定的是,许敏的文案的确是个真理: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其实,当年淮河医院主动道歉并且愿意作出赔偿,不就恰恰说明了这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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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充分证据抑或根本无证,在法庭上就极有可能败诉。然而,只要行过不法之事,终究还是难逃法网,不过是何时被察觉罢了。杨妞花,无疑就是一个不将人贩子绳之以法,就誓不罢休的被害人。

余华英案被发回重审,就在于其存有漏罪尚未处理。故而,对于偷拐孩子的恶贼,就应当要有“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

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