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日头条
2024年8月底,濮阳市长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富公司)潘先生向多家媒体反映称十年前长富公司经濮阳市招商引资项目投产后经营多年被强拆;未经双方同意清丰县财政局单方委托评估机构;法院判决固城镇人民政府行政违法;时任固城镇人民政府镇长王俊斋等领导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导致该企业损失超过1800万元,多年来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无果。
招商引资企业厂房被强拆
相关资料显示,2012年,长富公司经濮阳市招商引资于清丰县固城乡西固双线内建厂,主要经营方向为生产新型建筑材料,于2013年正式投入生产。
潘先生称:“2017年至2018年5月强拆前,固城镇人民政府长期派不明身份人骚扰该公司且强行断电,严重影响该公司正常生产生活,并要求该公司自行进行拆除,拒绝与该公司公正协商赔偿事宜。甚至让无执法权的不明身份人员,用非法拘禁等手段在凌晨时分将该公司部分员工强行控制14个多小时,并对厂房进行违法拆除。”
法院判定地方政府行政违法
被强拆后,长富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一审[(2018)豫0902行初114号]、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2018)豫09行终174号],最终认定固城镇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违法,长富公司因此申请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案件中,长富公司代理律师认为:“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2019)豫0902行赔初1号]、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09行赔终8号]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在长富公司占地面积11733.39平方米、仍具备完善生产经营条件的情况下,故意忽视价值认定常识,以被固城镇人民政府单方制作的损失明细清单便认定长富公司的损失金额,仅判定赔偿长富公司200多万元,该金额甚至不足以赔偿厂房的建筑框架、生产原材料,且仅毁坏机器设备高达300多万元。”
“经长富公司的初步核查,各项损失合计超过1800万元。然而,法院却依单方材料(未经长富公司同意,清丰县财政局单方委托机构评估。)判决的200余万元完全不足以弥补损失。”长富公司潘先生诉称。
企业多年合理诉求无果
长富代理律师认为:“固城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领导,知法犯法,明知长富公司厂区并不位于固城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情况下,对厂房进行暴力手段进行拆除,必须追究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法律责任和党规党纪责任。”
“长富公司厂房于2013年正式投产经营,至2018年被强行拆除仅经营五年时间,因中间锅炉技改之中而暂停生产,但长富公司并无麻烦或向政府伸手,相关损失自行承担。而后,2018年市场逐步向好,长富公司正预重新经营时被违法暴力拆除,使得长富公司数千万的成本毁于一旦,重新经营弥补损失的机会付之东流,造成了长富公司及股东巨大的财产损失。”潘先生一脸无奈的向媒体诉说。
长富公司潘先生要求依法追究清丰县固城镇人民政府违法拆除长富公司厂房的法律责任;依法追究清丰县固城镇人民政府原镇长王俊斋等领导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法律责任及党内责任;依法处理长富公司被违法拆除事宜,依法、公正、合理的赔偿长富公司的损失。
然而,长富公司多年来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合理诉求,至今无果。不得已向媒体反映,此案如何进展媒体将继续予以关注。(许多 罗畅)
来源: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