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凌晨,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2024年10月24日21时35分,我局接群众报警称,朝霞路一咖啡店门口有人被刀捅伤,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到场处置。经查,犯罪嫌疑人康某某(男,23岁)与曹某某(男,32岁)等人因口角纠纷发生冲突,持刀将曹某某捅伤,随后驾车将咖啡店玻璃门和停放在附近的多辆摩托车撞倒,在逃离现场过程中被警方控制。曹某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现场无其他人员受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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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看,一位年轻小伙子气冲冲来到了类似摩托车主俱乐部的地方进行“争论”,一群人中,有些劝解,有些远离,期间有发生多次的肢体冲突,有人看到小伙子拿了刀。具体的刀是小伙子随身携带还是从群聚的餐厅拿的还未通报调查,于是,有人想上前夺刀,但是小伙子很冲动逮住一个旁边劝架的就捅,也是后抢救死亡的曹某某。

一群人在网上拱火,一年轻人很冲动,于是发生了惨剧。

仅仅从视频看,以为只是街头的挑衅口角矛盾冲突。但是有网友还原了此前的矛盾。据说是因为这位23岁的康某某小年轻因为喜欢摩托车,所以也进了摩托车爱好群,近期购买了电车小米su7想和摩托车比赛,于是在群里发出了比赛的邀请,万万想不到,他的这一邀请,在群里受到了群嘲。特别是一位叫“徐聪聪”的摩托车主,直接喊出小年轻是“傻逼”。小伙子不服,也知道摩托车爱好者的群聚点,于是,昨天晚上就驾车来到此处……发生了视频一幕。

以下为群聊,在撞车捅人事件之前……可以说是这事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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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群聊的内容来看,仅仅从语言来说,确实有种“被侮辱”的意思,但是,从语言冲突过渡到线下肢体的冲突和矛盾并因此捅人,无论如何,还是不能被理解和宽恕。毕竟,人命关天。

而且,据网友所说,小伙子去了现场,捅死的并不是群里的“徐聪聪”,而是旁边的劝架人士,也是摩托车群体的爱好者。从群里的聊天看,32岁的曹某某并没有参与语言的挑衅。

在网上,有些博主看了聊天记录以及现场的双方力量,认为杀人的年轻小伙子如此冲动激情杀人是“情有可原”。但是我认为这事还是不能共情。杀人,就要承担这后果,特别是后续捅人以后,还驾车乱撞,如果不是深夜,街上人这么少,会不会引起另一种更严重的失控的后果,难以估量。

至于在群里嘲笑,诋毁,甚至是侮辱他人,有没法律责任?这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这事让人深思,如今互联网的发展。但是人的戾气并不是因为网络滋生,而是人失去了一种真诚和和睦,失去了同理心,失去了逻辑。有些人以为在网络嘲笑他人是很爽,很赢的行为。也认为很安全。别人不敢怎么样。

所谓的祸从口出。而年轻小伙子算不算正当防卫?这有待后续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但是,也有一些人总觉得赢了就有面子。特别是年轻人,受不了他人的一点质疑和否定,爱面子,冲动。

有网友说,看着这年轻的小伙子,新买了一辆小米su7就忍不住找人崩。倒是想起了五年前,雷总针对竞争一言论的回复: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只是,他人之生命,总归也是命……(文章所截图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