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象州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一:书记员7名;
岗位二:辅警(女)2名;
书记员工作职责:负责庭前事务筹备、案件审理记录、案卷材料整理归档,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辅警工作职责:负责安检、值庭、押解、执行及其他综合保障工作。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书记员:大专以上学历,打字速度准确录入60字/分钟以上。
2.辅警(女):身高155CM以上,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持有C1以上驾驶证,驾龄1年以上;体能测试成绩达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础体能训练标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相关专业毕业生、军烈属子女优先择聘。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应聘。如因故意隐瞒以下情形,被聘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与本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0月29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送至象州县人民法院办公楼五楼政治部515号。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请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或彩色打印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与岗位工作相关的证书(如驾驶证、技能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岗位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报名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面谈的形式进行。最后,结合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测试、面试、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录用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名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外工作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法院工作。薪资待遇:2980元/月,按国家政策参加社会保险。
联系地址:象州县温泉大道395号
联系方式:象州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2-4352010
未尽事宜,可向象州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
附件:象州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