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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冒充公检法人员或者谎称与公检法机关有密切来往行骗的案件并不少见,犯罪分子利用当事人家属“捞人心切”的心理,以能替他人办事、疏通关系等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这种行为不仅使被害人利益受损,更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是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闽清县检察院对一起以帮助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件提起公诉,闽清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决被告人涂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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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蔡小勤 卞文秀

编辑丨连奕晗

闽清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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