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瓮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中坪镇艾州村委会搭起简易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林某某与贵州某茶业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该案中的双方当事人均在中坪镇,为便捷当事人就近就地化解纠纷,“移动仲裁”进村办案,促进劳资双方纠纷快速化解。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庭审,该案件当庭调解成功,公司将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工伤保险待遇款支付给受伤职工。

“这是瓮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移动仲裁’的第十四个年头,随着近两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多元化、复杂化,仲裁院不断更新工作理念,优化服务方式,以‘便民服务’为劳动仲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移动仲裁’+‘部门联动’的工作思路,提升劳动仲裁质效,维护县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仲裁员对“移动仲裁”进行介绍。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日趋复杂的发展趋势,瓮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用好用活自身探索创建的“移动仲裁”工作模式,形成“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工会维权”+“普法宣传”部门协作、多措并举的工作格局,高效、便民地化解县内劳动纠纷,为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定的劳资环境。一是对申请劳动仲裁但欠缺法律知识的劳动者,通过已经形成的“仲+援”联席机制,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应援尽援。二是在庭审中坚持裁调普法宣传,由县总工会、司法局、劳动行政部门对旁听庭审的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手册、进行普法宣传,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及咨询、耐心作出法律解答,切实做到“情况了解在一线、矛盾预防在一线、争议化解在一线”。

在下一步工作中,瓮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还将持续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用实际行动诠释“断案为公、仲裁为民”的价值理念,为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贡献仲裁智慧和力量。(瓮安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