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不合法但很普遍的操作?

「法律解答」

深圳部分地区劳动仲裁熔断,或许很多劳动者听说过,上海、北京某地区劳动仲裁排队到明年,或许很劳动者也听说过。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申请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仲裁委应当在五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但实践中,由于经济不景气以及互联网的普及和法律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申请劳动仲裁,这就给劳动仲裁系统带来了压力。

为了尽可能得化解矛盾,采取了一个不合法但极其常见的操作:劳动仲裁调解前置。

去申请仲裁时,负责处理受理的工作人员会直接告诉你,这里先要仲裁调解前置的。你想要闹,大体是没用的,而且还可能会因此耽误自己的仲裁时间,再拖一点时间。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也和案件量大,人手不足也有很大的关系,笔者经常与劳动仲裁委打交道,熟络的朋友均表示,工作强度太大,需要天天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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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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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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