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女子把劳力士手表挂在二手平台售卖,被人以14.8万的价格买走,谁知刚收到货款,银行卡就被冻结了,而她还被列为在逃人员!后来为了取保候审,女子只能退还14 万的“赃款”,但她财货两空!女子:我就正常交易,凭什么让我替别人买单?
(来源:红星新闻)
事情要从今年6月说起,曹女士的劳力士手表一直闲置,她就想着卖掉变现。
于是她在某二手平台发布了信息,没多久就有一名买家联系她,说他想买下这只手表,但需要线下交易让自己找的手表师傅鉴定下真假。
毕竟手表这么贵重,对方的要求合情合理,曹女士就答应了。
之后,曹女士和对方约定在家楼下交易,但买家没来,他安排手表师傅看完表后,给曹女士的银行卡转了一个 14 万,然后又转了个 8000!
曹女士收到钱后,就把手表交给手表师傅。而噩梦随之而来。
曹女士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而贵州警方联系到她,说曹女士收到 14 万涉嫌诈骗款。
也就是说,买家是骗子,他骗了一个受害者14 万,然后让受害者把钱直接转到曹女士卡里。自己再拿走手表变现,这样就能洗钱成功!
曹女士非常委屈,她只是正常交易,怎么被列为在逃人员?
幸好,温州警方对曹女士进行调查后,认为她与诈骗案只是单纯地买卖关系,曹女士洗脱了嫌疑!
但是贵州警方认为,曹女士收款的其中14万属于赃款,他们要求曹女士将“赃款”退还给被诈骗者,否则将无法为曹女士办理取保候审……
曹女士无法接受,温州警方已经证明她与整起诈骗案没有关系,为什么自己作为受害者,还需要将自己的“合法所得”退回呢?
可贵州警方就是要求曹女士退回赃款, 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曹女士只能另外凑钱将14万元转给了贵州警方,才被允许办理了取保候审。
可是曹女士的手表目前无法追回,还留下了案底,她怀疑贵阳警方这是拿她来刷业绩呢!
别的受害者是受害者,难道她不是受害者吗?凭什么她正常交易,要为别人被骗买单呢?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按这个逻辑,吃过饭的饭馆,买过车的经销商,卖给嫌疑人房子的开发商,甚至火车票,飞机票是不是这些航空公司和铁路部门都得把账户冻结了。
也有网友说,如果诈骗分子拿赃款去交了电费,水费,话费或缴纳税款,公安机关也去冻结这些单位的账户让退款吗?抓不到诈骗犯,却抓了正常交易,善意取得,没有任何过失的曹女士,贵州警方水平还可以!
还有网友说,这是什么法律?他合法的手表合法的售卖,谁会知道对方的钱有问题?全世界也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处理方式吗?卖表合理的价格犯法吗?应该是抓这个诈骗犯啊!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这是否属于善意取得?
法院在审查涉案赃物是否构成善意取得的问题时,应从主观明知、合理对价、取财方式等方面审查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比如案外人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案外人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案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政法部门会依法追缴。
而曹女士能够自证没有参与过任何诈骗活动,取得财物的时候是不知情、善意的,加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调查情况说明,能够排除曹女士涉嫌诈骗相关犯罪活动的嫌疑,那么她所获得的这笔14万元款项,就应当被考虑构成善意取得,有理由不退还!
希望这样的案件要慎重处理,否则开店的是不是客人来之前都要调查清楚,不然卖了东西万一是个犯罪分子还要退钱,这下去还怎么做生意?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