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黄莉燕 石玉芳 邓冰)“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我终于能和爱人登记结婚了。”近日,贵港市港南区新塘镇的伍某在与爱人办理结婚登记后,来到港南区检察院向检察官送上锦旗、分发喜糖以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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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1995年3月,三名外地人来到伍某家里,叫“韦某”的女子谎称丧偶,愿嫁与伍某为妻,她用村委会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伍某办理了结婚登记。然而,结婚才一周,“韦某”便带着3400元礼金消失了,从此杳无音讯。

后来,伍某结识了陈某,生育了一女,但两人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看着与自己相濡以沫20多年的“妻子”,伍某觉得必须给她一个名分。2023年年初,两人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却被告知伍某已与“韦某”登记结婚,想与陈某登记结婚,首先要与“韦某”办理离婚手续。

伍某向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民政局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撤销婚姻应向人民法院提出,故未予受理;想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婚姻登记,又被告知超过了起诉期限;想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办理离婚,“韦某”又不是明确的被告,伍某陷入了“离婚难”困局。

2024年3月20日,伍某来到港南区检察院寻求帮助,请求监督撤销他和“韦某”的婚姻登记。检察官经过审查受理了该案。为查明真相,检察官到民政局、档案局调取伍某与“韦某”的原始婚姻登记资料,并根据“韦某”的信息到公安机关核查其真实身份。经过比对,发现查询到的“韦某”均不是与伍某登记结婚的“韦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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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检察官又根据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单位,驱车四百多公里,来到巴马瑶族自治县开展调查。通过到当地派出所、村委调查,均无法确认“韦某”身份。检察官通过走访当地大量村民核实,确认“韦某”不是当地人。

“韦某”到底是哪里人?根据伍某提供的“韦某”曾被逮捕的线索,检察官来到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档案室,调取了当年的刑事诉讼案卷。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韦某”的案卷,查到她的真实身份信息,“韦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刑。

查明真相后,港南区检察院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人员一致认为,“韦某”用假的婚姻证明材料与伍某登记结婚,是虚假婚姻登记,民政局应当予以撤销。

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港南区检察院依法向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撤销伍某与“韦某”的婚姻登记。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自此,伍某的“离婚”困局得到彻底解决。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事了人和才是目的。检察官了解到伍某是低保户,生活较为困难,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伍某申请司法救助金,为其解决燃眉之急。

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用法治的“力量”提升守护民生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