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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举报人能够提供

被执行人下落

或者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使得案件得以执行

将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请知情者积极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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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领取条件:

一、举报人仅有提供线索的义务,以短信、书面形式向法官提供,其他行为涉嫌违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二、若举报线索相同的,以最先举报为准;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已经掌握;

2.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已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或者属于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查封、扣押范围的;

3.举报人举报被悬赏对象下落线索前,被执行人已主动出现的;

4.举报人举报前,案件已执行完毕等结案的;

5.举报人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的;

6.依据诚实守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不应支付悬赏金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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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编辑:张军

审核:李利乐

监制: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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