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教育体育局原党委委员、安庆市人民路小学原校长肖培英受审

10月16日,迎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迎江区教育体育局原党委委员、安庆市人民路小学原校长肖培英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9年,肖培英利用担任安庆市华中路第一小学校长、安庆市人民路小学校长、迎江区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学校项目承接、物资采购、子女入学、工作调动、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关照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32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肖培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肖培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肖培英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亲属,迎江区纪委监委、迎江区教育系统部分工作人员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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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迎江区纪委监委

| 编辑:武晓慧 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 监制:蒋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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