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交警开展“砺剑2024”第二十四次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当天晚上11点多,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正驾驶警用摩托车巡逻,当行驶至番禺路时,发现前方一辆黑色小轿车在道路上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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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民警当即停车,在闪烁警灯的同时使用警笛提醒前方车辆,没想到,该车不但没停,还撞到了后方的警用摩托车。

民警让驾驶员靠边停车,不要影响道路交通。没想到,驾驶员在停好车后却躲进了一旁的饭店内,不见了踪影。

民警马上意识到可能存在隐情,便来到了饭店内寻找。

一开始,驾驶员借故推脱就是不肯现身。民警现场向驾驶员的朋友释法说理,又电话联系驾驶员本人后,驾驶员孙某才主动回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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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民警第一时间对孙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即便看到了结果,孙某仍抱有侥幸心理,坚称并未喝酒。民警便将其带至附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发现,孙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面对民警的法律教育和告知,孙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原来,孙某当天参加聚会。其间,大约喝了一两白酒。由于需要挪车,孙某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便自己上车驾驶,没想到在酒精的作用下,并没有注意到后方的警用摩托车。

不幸中的万幸,并未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目前,违法人员孙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长宁警方依法暂扣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1500元。

民警提醒

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一旦饮酒,即便是少量,驾驶员的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也会随之降低,容易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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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长宁公安分局

撰稿:闫 漫

编辑:程 前

责编:王 博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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