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蓝莹与廖丁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廖丁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蓝莹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廖丁洪,男,1993年6月8日出生,壮族,住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森林假日3栋1201室,公民身份号码:452124199306080617。
执行案号:(2021)桂0125执609号、(2021)桂0125执595号、(2021)桂0125执597号
执行标的:本金及利息共计275109元
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廖丁洪的财产线索。
悬赏金发放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廖丁洪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可执行财产50%作为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0771-5222485黄法官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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