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条,写一写汪精卫抗战时期跑越南且被刺一事。

龙云讲,抗战期间,还有这样一件事:就是汪精卫曾经过昆明飞往越南。在他未到云南的前几天,我接到国民政府文官长魏怀的电报:“汪主席将到成都和昆明演讲,到时希即照料。”我接到电报后,以为汪先到成都,故未即作准备。后来他突然直接飞昆,已经到了机场,我才得报,去机场接他,把他招待在云南警务处长李鸿谟的家里。

那天晚上恰巧我宴请美国大使詹森。我问汪:“方便不方便参加?”他说:“我不参加了。”当晚宴席散后已夜深,未与汪见面。次日上午,我去看他。他说:“我明日要到香港。”我问他:“到香港有什么事?”他说:“日本要派一个重要人员来香港和我见面,商谈中日和谈问题,我要去看看他们是否有诚意。”我留他多住几日再去,他说:“我还要转来的。”他叫曾仲鸣到驻昆明的法国领事馆办理出境签证。签证办好了,曾仲鸣拿给他看,他看见是一份普通护照,当时就大发脾气,即刻拍电到重庆责问外交部,随即他就飞往越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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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三天后,蒋介石密派谷正纲携带一份外交护照及旅费,飞越南面交汪精卫。谷正纲由重庆飞往越南,来回都经过昆明,但都不给我知道。不久,汪即在越南发出艳电。几日后汪即遇刺,曾仲鸣被误杀。

我曾派李鸿谟去越南看汪,汪将遇刺经过以及谷正纲来往的事情告诉李鸿谟,我才知道这些情形。汪精卫写了一封信交给李鸿谟带给我,告诉我他遇刺的经过及他准备接受广田三原则的意图,并且要我响应他的艳电主张。我看了信后,就将此信送重庆蒋介石看。蒋介石看后,派唐生智将原信带到昆明,叫我将此信在昆明各报发表。我即照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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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央党部,蒋总裁,暨中央执监委员诸同志均鉴:

今年4月,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说明此次抗战之原因,曰:“自塘沽协定以来,吾人所以忍辱负重与倭国周旋,无非欲停止军事行动,采用和平方法,先谋北方各省之保全,再进而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在政治上以保持主权及行政之完整为最低限度。在经济上以互惠平等为合作原则。”

自去岁7月卢沟桥事变突发,中国认为此种希望不能实现,始迫而出于抗战。顷读倭国政府本月22日关于调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针的阐明:

第一点,为善邻友好。并郑重声明倭国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无赔偿军费之要求,倭国不但尊重中国之主权,且将仿明治维新前例,以允许内地营业之自由为条件,交还租界,废除治外法权,俾中国能完成其独立。倭国政府既有此郑重声明,则吾人依于和平方法,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如此则吾人遵照宣言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实为应有之决心与步骤。

第二点,为共同防共。前此数年,倭国政府屡曾提议,吾人顾虑以此之故,干涉及吾国之军事及内政。今倭国政府既已阐明,当以日德意防共协定之精神缔结中日防共协定,则此种顾虑,可以消除。防共目的在防止共产国际之扰乱与阴谋,对苏邦交不生影响。中国共产党人既声明愿为三民主义之实现而奋斗,则应即彻底抛弃其组织及宣传,并取消其边区政府及军队之特殊组织,完全遵守中华民国之法律制度。三民主义为中华民国之最高原则,一切违背此最高原则之组织与宣传,吾人必自动的积极的加以制裁,以尽其维护中华民国之责任。

第三点,为经济提携。此亦数年以来,倭国政府屡曾提议者,吾人以政治纠纷尚未解决,则经济提携无从说起。今者倭国政府既已郑重阐明尊重中国之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并阐明非欲在中国实行经济上之独占,亦非欲要求中国限制第三国之利益,惟欲按照中日平等之原则,以谋经济提携之实现,则对此主张应在原则上予以赞同,并应本此原则,以商订各种具体方案。

以上三点,兆铭经熟虑之后,以为国民政府应即以此为根据,与倭国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倭国政府11月3日之声明,已改变1月16日声明之态度,如国民政府根据以上三 点,为和平之谈判,则交涉之途径已开。中国抗战之目的,在求国家之生存独立,抗战年余,创巨痛深,倘犹能以合于正义之和平而结束战事,则国家之生存独立可保,即抗战之目的已达。以上三点,为和平之原则,至其条例,不可不悉心商榷,求其适当。其尤要者,倭国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此为中国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所关,必须如此,中国始能努力于战后之休养,努力于现代国家之建设。

中日两国壤地相接,善邻友好有其自然与必要,历年以来,所以背道而驰,不可不深求其故,而各自明了其责任。今后中国固应以善邻友好为教育方针,倭国尤应令其国民放弃其侵华侮华之传统思想,而在教育上确立亲华之方针,以奠定两国永久和平之基础,此为吾人对于东亚幸福应有之努力。同时吾人对于太平之安宁秩序及世界之和平保障,亦必须与关系各国一致努力,以维持增进其友谊及共同利益也。

谨引提议,伏祈采纳!

汪兆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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