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公安公布3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2024年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丽江市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谣言线索,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现将3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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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和某编造“开车看老头流口水扣6分”网络谣言案

2024年9月,和某编造“无所谓,开车看路边老头流口水,扣六分,罚款200元”谣言信息。经查,和某出于其好玩开玩笑的目的,在个人账号发布了一张经过P图处理的高速公路LED显示屏显示不实内容的图片,其行为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和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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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永胜警方侦破刘某公开发表侮辱性言论信息案

2024年5月9日,刘某(女)在微信群内发布了针对刘某(男)的侮辱性言论信息,属于不实言论,对刘某(男)的个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依法为刘某(女)作出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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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丁某编造传播“电动车在交警队过节去了”网络谣言案

2024年7月14日,丁某编造传播“八月十五,这些电动车全部在交警队过节去了”谣言信息。经查,丁某当天在永胜永北镇菜市场卖菌子时拍摄了一段公安机关整治乱停乱放电动车的视频,并配上不实言论后发布在网上。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丁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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