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图源:视觉中国
因为柴先生的及时救助,古老太未倒下,但因冲击力大并且事发突然,柴先生的腿部受了伤,当天前往医院就医,诊断结果是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左足、左踝退行性改变,医嘱要求支具固定、休息两周,两周后再进行复查。
在治疗的过程中,柴先生共请了3周病假,支出4200多元医疗费,并购买了医用拐杖、行走靴等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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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老人补偿7000元
10月8日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见义勇为、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根据法律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本案中,柴先生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保护古老太的民事权益而受伤,他的行为构成见义勇为,他的精神值得褒扬。因为没有侵权人,所以作为受益人的古老太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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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计算,法院认为,柴先生的实际损失总额为7990余元。但补偿责任并不是赔偿责任,所以综合考虑柴先生的受伤情况、救助行为以及起到的作用等情况,最终判决古老太应当向柴先生支付补偿款7000元。
消息来源:东方网、澎湃新闻、新闻坊
法治浦东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