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生用开水泼女童致其严重烫伤,你告诉我是恶作剧不是故意的?谁能接受?

近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的一名6岁的女童,被一位11岁六年级的男生泼开水烫伤。

女童被烫得皮开肉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情经过

10月10日6岁女童父亲发声,讲述事情原委:

学校饮水机坏了,女儿当时在打水,旁边站着的六年级男生走过来说帮女儿拧盖子,他拿过来女儿的水壶, 从女儿的头上倒下去了。

当老师发现时,没有紧急送医,仅仅是打电话告诉家长,让家长赶紧来学校送孩子去医院。

这学校连路边的陌生人都不如,我相信如果这事发生在路边,肯定有许多人好心帮着打120送医。

那么,女童在学校被烫伤,学校为什么这么冷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由于孩子没有及时送医,受害女童被严重烫伤,女童的面部、胸部、大腿被烫得很严重。

从网上曝出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女孩的胸部有部分皮肤绽开,嘴部旁边的皮肤也绽开了。

能想象当时女童被烫伤后,撕心裂肺的疼痛,等待父母来的过程是有多无助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如果早一点送到医院,采取有效措施,女童或许可以减少一点痛苦。

经过医院诊断,女童是烫伤二度,身上永远要落下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情发生后,学校多次和受害女童家长沟通让他们压着这事,并称肇事男生精神有点问题。

受害女童伤情的情况来看,后期要花二三十万,但是肇事男生家长只愿意拿出来5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后续来了!教育局回应是“恶作剧不是故意的”,与警方调查结果相反

孩子家长报警后,警察未立案。

10月12日晚上10点多,受害孩子家属收到警方的文书,上面写的是:“男生是故意的,绝对不是恶作剧,但是对方才11岁,没有达到年龄,不能抓进局里。”

而当地教育局副局长冯春润对此事发声:涉事男生是临时起意,是恶作剧,不是故意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有网友吐槽道:“6年级学生已经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了,一句不是故意的就可以了?学校失职要承担责任,泼开水孩子家长要承担全责。”

还有网友说:“他一句恶作剧,这个女孩要承受一辈子的痛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律师解读该事件:11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此事件:11岁肇事男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仍然存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写在最后

孩子是父母手心里的宝,很难想象孩子父母见到孩子被烫伤后有多崩溃。

这个事件中无论肇事男生是不是恶作剧,都是故意行为,6年级的学生应该是知道拿热水泼人的后果。

年龄不是挡箭牌,女孩可能这一生都伴随着被烫伤的痛苦,肇事男生及家长应该对此事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