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缓堵保畅、秩序整治、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等重点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提升夜间道路通行效率,连日来,乐山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突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路面管控,集中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全力打击治理突出道路交通违法犯罪,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夜查数据
10月11日、12日晚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
共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 299 起
其中,重点交通违法:无证驾驶29起,酒醉驾29起,超员7起,货车超载23起,改型1起,超速1起,准驾不符1起。
行动中,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聚焦秋季道路交通及周末夜间群众出行规律特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领导率队,一线整治,紧盯交通安全风险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强化源头治理、路面管控、部门协作、宣传警示,从严查处易肇事易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治理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全力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乱点,集中整治事故多发重点地区和路段,确保秋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领导率队 一线整治
▲沐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徐建平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犍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彭斌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李海澄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袁涛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峨眉山景区大队副大队长邹洁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龚静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峨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何源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巡逻中队中队长毛建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违法曝光 强化警示
现将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员以案为戒
杜绝交通违法,平安出行!
案例一
2024年10月12日,峨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新村路设置执勤点,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01时39分许,当民警检查一辆车牌号为川LB***3的小型汽车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杨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杨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2024年10月12日晚,沐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沐溪镇交通街设置检查点,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20时37分许,当民警检查一辆车牌号为川LM***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王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杨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1mg/100ml。
经进一步核查,王某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2024年10月13日00时23分许,袁某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载客三轮摩托车经峨眉山市名山中路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袁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6mg/100ml。
经进一步核查,袁某某于2024年3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袁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2024年10月12日21时00分许,王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经峨眉山市景秀路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0mg/100mL。
经进一步核查,王某于2024年8月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王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紧盯重点 集中整治
拆篷亮尾 广泛宣传
乐山公安交警将继续推进
周末查、深夜查、早间查等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以强有力的勤务措施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同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秋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突出
交通安全要时刻谨记在心
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