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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和平城区第三期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二、抓拍功能及位置

(一)抓拍功能

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二)抓拍点位

1、和平路1号农行门口;

2、和平路7号农贸市场通道;

3、春和路1号区水务局对面;

4、春和路荣升苑;

5、新市街39号金峨小区门口;

6、橘苑街31号;

7、环山路42号;

8、静雅路46号区机关食堂旁;

9、祥和路1号;

10、祥和路55号;

11、育贤路16号区幼儿园门口;

12、罗回街195号;

13、罗回街240号。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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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