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骑行摔倒被碾压,司机无罪:纯属难以避免的意外!

咱今天就来聊聊这件最近让人揪心的事儿——8月11日,河北容城县一起骑行活动中,11岁的小男孩摔倒在对向车道上,不幸被一辆正常行驶的车碾压身亡。开车的姜某亮立马就被扣上了“过失致人死亡”的帽子。可小编要说,这事儿根本就是一场意外,司机无罪!再正常不过的情况,换谁都没法儿躲得开,这不是过失致人死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这意外来的太快,司机能有啥办法?

咱先回顾一下当天的情况。当时是早上六点多,小男孩和骑行队伍一起骑车,结果一不小心摔倒,直接倒在了对向车道上。而姜某亮正常开着车过来,这人摔倒的速度快到啥程度?别说老司机了,就是你我他,碰上这情况也躲不开。这真是“防不胜防”,简直毫无反应时间。

各位开过车的都知道,车速不是你想停就能立马停的,即使看到人倒下,等你踩下刹车,车早就到跟前了。咱不能指望司机是个“神仙”,能瞬间判断、瞬间刹车,这个事故完全是个意外,跟“过失”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姜某亮这时候心里肯定也凉透了,但这事儿真不怨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啥叫“过失致人死亡”?

咱再来说说这个“过失致人死亡”到底是个啥意思。法律上讲的过失,得是你开车有问题——比如超速、酒驾、开车走神啥的,可姜某亮那天是正常行驶,没干任何违规的事儿,遇上小孩突然摔倒,这意外根本不在他掌控范围内啊。所以说,把这件事儿扣到司机头上,简直是冤枉!就像你走在大街上,突然天上掉下来一盆水,怎么能怪你没打伞呢?这事儿啊,纯属意外,不该让司机背锅。

咱再往深了想,哪怕司机再警觉、技术再高,这种突然事件也没法躲过去。车速、距离、孩子摔倒的时机,这些因素加一块儿,根本就给不了司机时间做出反应。这就叫“天灾无常,人力有时穷”,姜某亮遇上这种事儿也是无可奈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最新进展:谅解达成,取保候审!

说到这儿,再给大家说个好消息。事情发生后,姜某亮的家属马上行动,积极和男孩的家属沟通,寻求谅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双方终于签订了赔偿协议,虽然具体金额不便透露,但至少事情暂时有了个交代。这个赔偿协议的签订,也为姜某亮的取保候审创造了有利条件。

之后,司法机关认真审查了姜某亮的情况,律师也没少努力,最终法院认定他社会危害性不大,事情属于意外,罪行也轻,羁押的必要性不强。于是,9月26日,姜某亮成功取保候审,暂时自由了。这一步不光是姜某亮个人的命运转折,也表明了法律的公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咱得把事儿看清楚:事故的真相是什么?

很多人觉得,孩子没了,总得有人负责吧?这想法也没错,但问题是,咱不能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事发路段是还没交付使用的地方,安全设施不到位,这才是导致事故的真正原因之一。孩子摔倒,是因为路上没做好警示标志,这锅你总不能让司机背吧?

再说了,小男孩摔倒的时候,他的监护人也在场,父亲难道没有责任吗?如果看护得再仔细一点儿,或者选择安全的路段骑行,事情可能就不会发生。你看,不能因为出了事儿就把责任全推给姜某亮,他只是个无辜的路过司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意外就是意外,没办法避免

咱常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事儿就是典型的意外。男孩骑车突然摔倒,司机根本来不及反应,这种事儿纯属天灾人祸,没法儿躲。很多时候,事故发生后人们总想找个背锅的,但有些事儿,它就是无可避免的。你不能因为结果不好,就强行让无辜的人承担责任。

其实,从这事儿里,咱得吸取点教训。第一,家长要对孩子的安全多上点心,尤其是骑车这种活动,本身就有危险,万一出点事儿,那后悔可就晚了。第二,路段管理方和施工方也有责任,既然路还没交付使用,怎么能让人随便通行?安全标识得尽早到位,才能防患于未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姜某亮该无罪!

从头到尾,小编就一个观点:支持周律师为姜某亮进行无罪辩护!这场事故完全是个意外,法律不该强行找人负责。姜某亮正常开车,没违反交通规则,也没有主观上的过失,不能冤枉他。

咱说法律是为了公正,可公正的前提是尊重事实。事故发生了,孩子的离去让人心疼,但这不是司机的责任。正如古话说的,“法者,定纷止争也”,咱们不能让法律变成伤害无辜人的工具。

所以,小编支持姜某亮无罪,也希望这件事能给社会管理和安全措施敲响警钟,别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法律的根本是保护每一个人,而不是随便找个替罪羊。咱们共同努力,让社会更安全、更公正!

免责声明:文章无任何不良引导,文章中引用的图片、视频、事件均取材网络。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以及文章引用事件跟事实不符或有出入,请联系我,我一定即刻删除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