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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的消防系统及设施验收合格,现已投入使用,辖区内养老机构在消防、食品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均已消除。”近日,针对松溪县检察院开展的养老机构专项监督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人员回复道。

今年6月,松溪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县域内的部分养老机构可能在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隐患,威胁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

对此,松溪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民政和人社局等开展专项监督调查。调查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存在消防控制室未使用防火门、部分灭火器过期、餐厅无应急灯、未配备防烟面罩等消防安全问题,餐厅厨房未配备脚踩翻盖式垃圾桶、食品留样不规范、老年人零食放在调味品区域、自制食品未用标签注明等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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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凝聚整改合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松溪县检察院与相关责任单位、养老机构负责人共同召开养老机构“点题整治”工作会议进行沟通磋商。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目的和重点内容,并就此次专项监督调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以案说法来阐述养老机构安全运营的必要性,提醒养老机构要从人员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改进提升。该院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结合实际情况帮助各养老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同时加强常态执法和定期专项执法检查联动,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监督执行法律法规和落实相关制度情况,并对养老机构的资质、从业人员、服务管理、食品和消防安全等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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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松溪县检察院将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高质效抓好“十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加强对养老机构及行业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以“我管”促“都管”,助推新时代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为守护“夕阳红”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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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朱新翔 叶国豪

核稿|李俊仁

审批|林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