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帮助,这件事终于圆满解决,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年逾七旬的蔡某向法官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
此前,沈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上坡路段因制动失效,冲向蔡某的自建蘑菇房,造成蘑菇房及屋内蘑菇架受损。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蔡某遂将沈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均提出鉴定申请,但法官了解到,双方申请的鉴定事项费用较高且耗时较长,只会增加当事人诉累。于是,法官决定到现场实地勘察并开展调解工作,在了解到沈某车辆已无法使用但有报废残余价值,蔡某急需修复蘑菇房种植蘑菇等情况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充分释法析理,并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生活情况后提出调解方案:由沈某将车辆报废的残余价值赔偿给蔡某弥补蘑菇房损失。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这是龙海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龙海法院将继续树牢“如我在诉”理念,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供稿:方艺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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