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0日,澧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委员会依法开庭审理了金罗镇某村李某与村委会、刘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这是澧县今年整县推进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三十年工作以来,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的优势,积极主动化解农村土地纠纷的典型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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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通过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最终通过仲裁庭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形成一致意见,使一起久拖未决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仲裁调解得到了解决。

通过本次庭审,切实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了依法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社会氛围,对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来源:澧县农村经营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