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春村是坐落在上林县大丰镇大明山脉海拔500米至1000米半山腰上的一个脱贫村。由于全村没有耕地,这里曾经是一个典型的“靠山吃山”的贫困村。

近年来,大丰镇人大认真履职,以探索旅游民宿发展新路子为重点,全面推进民宿发展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助力东春村“民宿经济”发展壮大,实现从“贫困”到“脱贫”再到“小康”的层层蜕变,该村先后获评“全国旅游重点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广西乡村旅游重点村”。

倾听民声,搭建民宿发展“连心桥”

镇人大主席团围绕“民宿行业如何健康有序发展”“村集体经济如何实现创收”等问题多次走访调研,并与各联络站人大代表、村“两委”成员、民宿经营者、群众召开专题讨论会,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梳理形成包含民宿发展模式、闲置资源整合、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服务供给等具体事项,以人大代表建议的形式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办理。2024年以来,大丰镇人大针对东春村民宿发展等问题召开民情沟通会、座谈会共4场次,收集群众建议12条,切实搭建起代表听民声、解民忧、集民智、促发展的“连心桥”。

多措并举,念好特色民宿“产业经”

为破解东春村民宿“各自为战”、同质化严重、定位不清等发展难题,大丰镇人大组织村“两委”干部、民宿代表40多人到防城港等地考察学习,并结合东春村实际,提出“1+N”民宿业主“抱团”发展模式,即由1家龙头民宿帮促N家小民宿共同发展。同时,通过实地了解各个民宿的运营模式、特色亮点,引导民宿业主加强与文创、研学、康养、美食、休闲等资源融合,打造“一庄一特色、一家一主题”的特色民宿品牌,形成“排其—下水源—六毛”特色民宿产业带。培育2名乡村CEO,创立“四时东春物华集—东春集”“山谷咖啡”等品牌产品,引入90多万元投资建设数字乡村智慧平台,通过拍摄短视频、吸引网红博主打卡等方式引流增收,打造品牌IP,提高民宿知名度。今年以来,东春村53家精品民宿已接待游客量超过3万人次,营业额达1000多万元,带动400余人在家门口就业,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创收8万元,民宿“产业经”带来乡村“大振兴”。

履职监督,掌稳民宿经济“发展舵”

为进一步监督并规范民宿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民宿业主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大丰镇人大结合“三官一员”进站点工作,会同县级相关部门,主动上门为民宿业主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发放办理“四证”告知书、开展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查等,帮助民宿业主合法、合规、安全经营。同时,结合文明积分机制,在景区内设置“代表服务站”“代表义务咨询台”,主动提供便民服务,常态化听取群众和游客监督反馈意见,号召群众积极参与到民宿片区垃圾分类、交通疏导、环境整治、志愿服务等工作中,让村民自治量化为“文明积分”,由民宿经济的“旁观者”转变为“主人翁”,切实提高游客满意度。2024年以来,共督促6家民宿完成房屋鉴定手续,14家民宿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安装有效烟雾报警器共41个;及时解答、处理游客诉求,诉求解决率达97%。

“民宿是东春的一张‘金名片’,民宿经济的发展关乎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我有责任带领大家在家门口吃上‘旅游饭’,走上‘共富路’。”大丰镇东春村党总支部书记、镇人大代表蓝田东表示,作为人大代表要履好职、作表率,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潘岚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