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叶伟民
想学写作却没有时间,这是很多人的痛点(或借口)。当然,这也是现实,能全职写作当然好,证明没什么负担,无须为稻粱谋,实在让人羡慕。
但对绝大部分人来说,要上班,要买菜,要带娃,全职写作只会是美丽的远景,兼职写作才更现实。然而,职场越来越卷,生活越来越忙,时间永远不够,想做的事,也就永远躺在计划中。
鲁迅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开始写作的第一步,就是要做好时间管理。
道理都懂,但对上班族来说,时间从哪里来呢?反正一天就24小时,这就是非常直观的加减法了。最好的办法是从早晚两端去“偷”,也就是起床后一小时和临睡前一小时。
这样你就有了两小时的纯写作时间。当然,这要牺牲一些躺平和刷手机的时间,个中取舍,你懂的。
然而,只挤出时间还不够,你还得知道要做什么。
我推荐“记—写—读”三步法。
记是写的源头
先说记。可以说,记录是写作的源头。想要会写,先要会记,记也是一种写。
很多人瞧不起记,觉得没有挑战和创造力。这实在是天大的误解。
记录是很多作家的基本功。莫里哀袖筒里藏个笔记本,偷偷记下人们的谈话;易卜生常去咖啡厅,作看报状却观察路人;杰克·伦敦把创意写在小纸条上,随意贴满房间。
果戈里的“松鼠症”更严重,连和朋友聚餐的菜谱也照单全收。
记忆是不可靠的,灵感也是不可靠的,只有点点滴滴的积累才是最真实的。
无论何时何地,一个好想法,一个有趣的场景,一句动人的话或一段精彩的阅读摘要,都不能放任它溜过,要马上记下来。这些碎片稍纵即逝,可能睡一觉就想不起来了。
这些随手记,既是很好的练笔,也是极好的素材。久而久之,你就有了自己的素材库。
举个例,有一次我在快餐店吃早餐,见到两个妈妈带的孩子,有感,于是随手记下:
周末KFC吃早餐,收拾餐具的服务员,不时到一个角落里突击检查孩子。孩子在玩橡皮,书却死活捧不起来。
他妈妈急了,说:“你是为了自己学习,你养成好习惯,自然就会爱上学习。”(咋这么耳熟,真是每一代妈妈的标准话术。)
下午到隔壁Costa见人,旁边一个小孩全程端坐做作业,他妈走开了仍目不斜视。快餐店妈妈的愿望,在隔壁人家实现了。只是她周末仍要加班,隔壁家却可聚会闲坐。人生起点的差距,就这么赤裸裸。
记录生活既实用又有趣,所谓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就是这个道理。别嫌事小,记录彼时彼景,他日再翻,又是别番滋味。
放下大部头执念,从小事写起
有了第一步的“记”,后面的“写”和“读”就更有依托了。
很多人开始写作就很焦虑,主要是眼高手低,一上来就想冲大部头,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字,当然会把自己压垮。
老舍在60年前就劝诫过:“有些人往往以写小说、剧本等作为初步练习,我看这不大合适。似乎应该先练习写一个人、一件事。”
也就是说,放下大部头执念,从小事写起。我自己就蛮喜欢写一些小片段,十多分钟就完成,当小故事也好,当素材也好,总之不亏。
例如,有一次在便利店被老外的“带娃观”吓到,事后我写了下来:
买早点,前面一对外国夫妇,进便利店前把婴儿车停门口,里面还有娃!我进去提醒他们,说这样很不安全,他们只是笑笑:“很快就好了。”
我在丹麦的朋友告诉我,即使大冬天,咖啡店门前都会停一溜推车,娃就这么冻着,爹妈在里面相谈甚欢。起初朋友也看呆了,心这么大的吗?
睡前阅读:哪怕读一页纸也是好的
把阅读放在睡前,既有利于吸收,也有助睡眠。
必须保持每天阅读的习惯,哪怕读一页纸也是好的。阅读和写作一样,保持频率比单次时长更重要。
阅读过程中,遇到好的句子、段落就记下来,又开启了新一轮的“记—写—读”循环。
两小时小杠杆,撬动写作大生活
有了“记—写—读”三步法,就可以开启规律的写作生活。
上班前一小时,精神最饱满,脑力最充沛,就可以把昨天记录的内容整理成100-300字的小练笔,发上社交媒体。
出门通勤,上班社交,又会遇到很多人和事,随手记下来。这一部分是“偷”时间,不占用两小时的额度,而且非常灵活。看似没有写作,又无时无刻不在写作。
睡前一个小时,阅读,做笔记,整理思路,为第二天一早的书写提供新的养料。
如此循环,保证每天都有小产出。熟练掌握这个方法后,你就可以用来攻克一些大作品。
围绕一个选题,每天输入、产出,即使一天写100字,3年就11万字,也够一本书了。
这就是坚持写作的复利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