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和饮料行业的公司如果不对其创新进行专利保护,可能会错过显著的优势。尽管普遍认为“食谱”不能申请专利,但食品和饮料产品的独特配方及其他方面通常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忽视这一点可能会让您落后于那些保护其创新并获得竞争优势的竞争对手。本文探讨了如何通过对食品和饮料产品的创新元素进行专利申请来增强市场地位。

获得的美国专利赋予您阻止他人在美国制造、使用、销售或提供销售您的专利发明的权利,并阻止他人将您的专利发明进口到美国。与商业秘密权不同的是,专利权可以对那些独立开发出相同技术的人主张权利,并且从您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可持续长达20年。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颁发两大类专利:实用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实用专利授予新的或改进的有用工艺、机器、制造品或物质组成,而外观设计专利则授予制造品的新颖、原创和装饰性设计。尽管美国专利商标局在授予专利之前会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其专利性,本文概述了食品和饮料产品可能获得的三种一般类型的实用专利:产品专利、用途专利和制造方法专利。

可用于食品产品的实用专利类型

产品专利

产品专利通常被认为是最理想的专利类型,因为它们保护的是产品本身,而不考虑其制造方式或使用方式。因此,产品专利赋予您阻止他人制造、使用、销售、提供销售以及进口该产品到美国的权利,即使他们以不同的方法制造该产品或将其用于与您不同的目的。

与食品和饮料产品相关的美国专利包括反映或体现成分表的产品专利。一些专利声称保护具有少量关键成分的产品,而另一些专利则声称保护包含大量成分的产品。一些专利具体说明关键成分的数量或数量范围,或者两种或多种成分的比例。还有一些产品专利侧重于产品的独特形状或结构。例如,通用磨坊公司(General Mills)获得了一项专注于某些硬质玉米饼壳形状和结构的美国专利,而家乐氏公司(Kellogg Co.)则为一种规定了各种部分“独立块状物”直径和体积的能量棒申请了专利。各种饮料专利则保护了在防止相分离和/或沉淀方面稳定的配方。

用途专利

虽然产品专利更理想,但用途专利在营养产品和膳食补充剂领域更为常见。顾名思义,用途专利保护使用产品的特定方法,例如通过食用特定食品或饮料来增强运动表现的方法。用途专利的侵权行为发生在未经授权的一方实施了专利保护的方法,或诱使他人这样做,例如通过销售附有按照专利方法使用产品说明的产品。

这些市场中的公司可能会对某些声称持谨慎态度,因为这些声称可能会在药品法规下引起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审查。但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并不对膳食补充剂专利和药品专利进行区别对待,也不要求临床试验数据来支持对特定使用方法的声称。该领域的公司可能希望获得与其自身产品标签相对应的专利,以帮助增强在竞争对手在其标签或营销材料中做出相同声明时确立侵权的能力。因此,虽然美国专利商标局可能会批准与治疗疾病或病症相关的专利,但寻求将其产品作为食品或膳食补充剂销售的公司可能希望获得描述预期效果的用途专利,这些描述与膳食补充剂的允许声明相一致。例如,美国曾授予某些专利用于“支持眼部健康”的方法,以及使用特定产品“支持肾脏健康”的方法。

制造方法专利

第三种可以获得的专利类型是制造方法专利。顾名思义,制造方法专利保护的是制造产品的特定方法。制造方法专利的一个缺点是,可能难以确定竞争对手是否通过使用您的专利方法制造他们的产品而侵犯了您的专利。然而,制造方法专利可以完善专利组合,尤其是在该方法能够产生在商业产品中可见或可识别的独特特性时,例如独特的形状、层次或分段,或者独特的外观或一致性。制造方法专利侵权的潜在检测困难,可能会被美国法典第35卷第271(g)节所提供的准域外效力所平衡。美国专利侵权法的这一部分提供了对通过美国专利的方法在美国以外制造的产品进口到美国的保护。因此,制造方法专利可以对在国外制造产品,然后将其进口到美国或在美国销售的当事方进行强制执行。

您的竞争对手是否已经抢占了市场?

了解这些类型的专利可能会激发创新者对其食品和饮料产品的描述、使用和生产方式进行创造性思考,并表明产品的独特特性或其制造方法可以支持有价值的专利保护。那些没有尝试通过专利保护自己的产品的公司,可能需要重新考虑这种态度,并且应该了解其竞争对手可能获得的专利类型。为了评估因侵犯竞争对手专利而导致的责任风险,食品和饮料行业的公司在开发重要的新产品之前,可能需要考虑进行专利自由运作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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