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行动、两措施”开展以来,西安市鄠邑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以慢不得、等不起的行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一起涉及新能源汽车生产的合同纠纷案件在鄠邑法院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同时涉案企业送来两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感谢鄠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和担当。

被告月亮公司委托原告太阳公司生产新能源汽车,双方签订《物料备料合同》,约定太阳公司准备 200 副生产车辆所需备料物料,若因月亮公司订单未消耗完物料导致呆滞,月亮公司承担相应成本及仓储费用。被告星星公司做出《股东会决议》,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然而,月亮公司委托太阳公司生产 126 台车辆后便停止委托,双方就剩余物料进行确认后,太阳公司因损失与月亮公司协商无果,遂将月亮公司与星星公司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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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案子后,草堂法庭法官曹静却犯了难。一方面,被告月亮公司对原告太阳公司主张的呆滞物料仓储损失不认可。于是曹静法官决定亲赴现场进行勘验,通过激光测距仪对存放剩余物料的仓储面积进行精准测量,对仓库中杂乱且陌生的物料零件、数量逐一查看,确定了物料种类与仓储面积。

另一方面,对于案涉呆滞物料成本金额,双方争执不下。由于该物料服务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物料零部件生产成本无市场标准参考,这无疑给法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曹静法官凭借着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仔细研究双方工作人员从合同缔结到履行过程中的聊天记录,这些聊天记录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数字都成为了解开谜团的线索,经过逐字逐句分析、反复推敲,她终于抽丝剥茧,成功确认了涉案车辆单车物料成本,并在诉中根据太阳公司的保全申请对被告账户依法进行冻结,确保后续执行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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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后,月亮公司与太阳公司均因对单车物料成本金额认定存在异议而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慎审查,认为一审法院查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了一审判决中关于月亮公司向太阳公司支付损失的部分。审理结束后,太阳公司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不到一个月时间,1000余万案件款便顺利到账。

“我们这个案子不仅涉及到的物料近千种,又涉及到众多法律关系,多亏了法官不辞辛苦的多次现场勘验,不厌其烦的开庭厘清事实,最终公正判决并高效执行回了案件款,这面锦旗和感谢信,你一定要收下……”一周后,太阳公司为了表达对鄠邑法院草堂法庭及执行局法官干警的感激之情,分别送来了两面锦旗与感谢信。(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范亚青)

来源:中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