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出台的简易注销制度 ,网上操作,不花一分钱。
首先第一步先去税务局大厅给公司做一个清税证明。
之后进行网上办理公司简易注销,流程如下:
1、访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项,进入企业注销填报页面,先择地区,然后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扫描登陆,点击注销公告填报,选择简易注销填报。
2、根据注销方式的要求,填写注销申请表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的JPG版本。请注意,所有表格和声明文件都应使用官方认可的电子签名或手写签名。
3、确认提交并公示后,系统会自动进入公告期(通常为20个自然日)。在公告期间,潜在的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公示系统的详细信息页面,点击“我要异议”按钮,提出任何异议。我们将认真核实每一个异议,并在公告期届满前处理所有异议。
4、公告期届满后,公示系统将不再接收任何异议。对于公告期内提出异议而被确认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的决定(简易注销每个企业只有一次机会)。
在办理简易注销过程中,您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注销申请书,包括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地址、负责人及注销理由等信息(理由一般都是公司解散)。
2. 公司章程。
3. 公司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4.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6. 公司银行账户的信息和资金情况表等。
需要强调的是,简易注销程序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然而,对于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等的企业,简易注销程序不适用。因此,在申请简易注销之前,请务必了解相关的适用条件和不适用的情形,以避免因不满足条件而导致的失败或不必要的麻烦。
小编本人已经亲自实践简易注销过几家公司了,其实很简单,有不懂的地方评论区可以给小编留言,有言必回,有问必答!